标题 | 南充市仪陇县2013年面向高校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附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面向高校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毕业且完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 2、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往届毕业生。 201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指有学位证要求的)等证书,凭学籍档案、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籍、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和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聘(录)用及考试资格尚在禁考期内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7、有超计划生育的; 8、公开招考拟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动放弃未满五年的。 三、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综合知识》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在报名时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相关部门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由县<市、区>团委出具,“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由县<市、区>人社局出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由县<市、区>教育局出具,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成都市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享受政策性加分人员须提供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盖章的服务证书。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加盖了公章的复印件交报名处,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且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4日至6月25日。 2、报名地点:成都理工大学就业处。 3、所带资料: 《仪陇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由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开考比例 应聘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因人才缺乏难以达到3:1开考比例的特殊岗位,经县人社部门批准可放宽到2:1),其中:播音岗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五、考试 (一)播音岗位 1、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分初试、面试和笔试,满分均为100分。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笔试权重分别为70%、30%。考试成绩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30%。 2、初试 初试范围为基本要素考核(试),初试成绩合格者(大于或等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初试时间:2013年6月26日上午9:00。 初试地点:成都理工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6月26日下午4:00。 领取准考证时间:初试合格的考生2013年6月26日上午11:30,持身份证到初试处领取。 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范围: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及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才艺素质(文艺专长及技能);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进入笔试。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ylrs.cn,以下简称仪陇人社网)公布。 4、笔试 按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笔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笔试。笔试时间、笔试内容与其他岗位的笔试时间、笔试内容相同,地点另行通知。 (二)其他岗位 1、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权重分别为70%、30%。考试成绩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3、笔试时间 2013年6月27日9:00—11:00《综合知识》 4、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6月25日下午18:00-18:30,考生持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在仪陇人社网。 6、面试 ⑴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按各岗位招聘名额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⑵面试时间、地点 2013年6月28日上午8:30开始,地点另行通知。 ⑶面试内容: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 ⑷面试开考后,若因缺考、违纪等原因导致报考某岗位的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考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 (一)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体检人员确定 按各岗位招聘名额,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岗位中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播音岗位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笔试总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确定后,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 3、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4、体检地点:体检当天8:00前在仪陇县人社局一楼大厅集合统一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5、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6、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提前提取学籍档案,若需要提档函,考生凭考试准考证自主到仪陇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开具提档函。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仪陇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组织考核人员。 (三)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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