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浙江师范大学2016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取得所在学校2016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范围 1.面向全国各高校接收优秀推免生; 2.我校所有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接收专业详见附件2。 三、携带材料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下材料,同时原件须带上审验。 1.《浙江师范大学2016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要求提前由所在单位审查盖章; 2.学术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或证明; 3.在学期间的获奖材料复印件; 4.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5.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四、接收流程 1.9月28日—10月8日: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中注册报名,各招生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审核报名名单,发出复试通知(复试时间和安排),考生接收复试通知; 2.10月9日—14日:各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集中复试,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待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学院; 3.10月14日—15日:研究生学院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待录取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五、资格复审 我校于2016年4月前,将对取得初录资格的推免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正式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录资格后,本科必修、选修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录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 321004 电话:0579-82283026,82282645; 传真:0579-82280023 邮箱:yzb@zjnu.cn;网址:http://yzw.zjnu.edu.cn/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5年9月11日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