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2013年上半年镇海区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各职位缴费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的规定,由于合格报名人数不足1:3的比例,对有关岗位招考指标进行如下调整,已经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招考条件,可在自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2天内向区人力社保部门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放弃改报的退还考务费。
序号 |
招考单位 |
招考岗位 |
原指标 |
调整后指标 |
1 |
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
校医 |
1 |
0 |
2 |
区立人中学 |
校医 |
1 |
0 | 区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86290194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