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公安机关附署照片的有效户籍证明)在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并将《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6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严禁考生携带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设备和佩带金属饰品、包等进入考点。 三、考生自备2B铅笔、橡皮擦、0.5mm黑色签字笔答题,答题时填涂要规范,字迹要工整、清楚,并在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 四、考生应在答题卡、答题纸规定位置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不得在答题卡、答题纸其它地方做标记。 五、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答题卡、答题纸。 六、不准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准在考点内逗留、谈论。 七、考试终止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反扣在桌上,待监考员收卷结束后再有序退出考场。 八、考生须遵守考试纪律,不准蓄意闹事,妨碍、侮辱、诬陷考试工作人员。 九、违反上述规定者,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仁怀市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 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