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考公告 |
内容 | 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决定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结合职院实际,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毕节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教师、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 5、户籍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5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7、国民教育学历。 (三)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2、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3、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的监督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有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到2013年7月5日18:00前止。 2、报名地点:毕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857- 8634699、8333816,联系人:徐欣、吕文。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供资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复印纸)。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附本人照片并加盖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复印纸)。 (3)2013年应届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5)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 (6)按要求填写的《毕节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7)已婚人员报考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5、报名要求:报名时,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并承担相应责任。 6、报名费:收取100元考务费。 7、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3)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时,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对已报考该职位者可办理退费手续。 五、考试有关事宜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笔试内容:本学科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3年7月13日上午9:00—11:30(若有变化以准考证时间为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参加笔试,或笔试违规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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