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属下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管理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和《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等的要求,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属下事业单位因管理岗位人员空缺实际,拟公开招聘管理人员6名,其中: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4名、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所2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是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属下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承担我市地方公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等职责。 汕头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所是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属下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承担对中心城区出租车、公共汽车、轮渡的日常管理有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同时具备相应的学历、年龄要求,详见《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属下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按我市有关事业单位政策规定执行。不提供食宿。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应聘者登录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shantou.gov.cn/),汕头人才网站(http://www.strc.com.cn/)自行下载《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三份(贴相片),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tjtrs@163.com;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2013年毕业提供就业协议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张近期大1寸免冠照到报名点报名。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下同)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报名时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4日-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星期六、日除外)。 报名地点:汕头市天山北路与春江路交界春江大厦801室,电话:0754-88295965,联系人:郑晓霞。 (三)报名费收取情况 报名时按市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收取招考考试费55元(粤费汕行字*852号)。 (四)发放准考证。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名需提供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开考比例:招考职位拟招聘人数为1人,其报考人数超过3人(含3人)时组织笔试,不足3人时直接组织面试。 4.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单科成绩合格分为60分。 1.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具体时间安排和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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