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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3年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普通雇员招考公告
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我厅拟公开招考1名工勤岗位普通雇员和1名专业技术岗位普通雇员。根据深圳市雇员招考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我厅办文处拟公开招考1名工勤岗位普通雇员,信息处拟公开招考1名专业技术岗位普通雇员。
    二、招考范围
    深圳户籍,取得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具体要求见《招考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本公告及招考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6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四、报名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应事先填写好《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间:6月26日(星期三)上午9:30-12:00,下午2:30至5:30,报名地点: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秘书处(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市委大院东附楼211会议室),电话:82106243。
    (二)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机动车驾驶执照、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婚姻状况和计划生育证明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另外,请考生将填好的《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附照片电子版)在现场报名前发至邮箱szswb_msc@163.com。
    (三)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文凭验证证明。
    (四)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五)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六)报名时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
    由市委办公厅负责组织。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2013年6月28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面试地点: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秘书处(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市委大院后楼四楼401会议室)。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2天后公布,各考生可登陆“深圳组工在线”(www.zzb.sz.gov.cn)或向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秘书处查询,联系电话:82106243。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依考生成绩高低排序,01岗位取成绩第一名且不低于60分者进入资格复审及考核,02岗位取成绩第一名且不低于60分者进入资格复审及考核,由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秘书处通知考生本人。
    六、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和公示
    (一)资格复审及考核
    用人单位在面试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经用人单位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组工在线”上公示7天。
    七、办理雇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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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4 1:4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