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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曙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在报考该职位的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海曙区新闻中心新闻采编(文字)职位按笔技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如出现并列分情况的,并列人员全部作为替补人员入围。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海曙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http://xxgk.haishu.gov.cn/jgbm/01/info_03.aspx?DeptStreetID=4000200011&NodeCode=100060002&Id=58877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