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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3名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2个岗位,合计3名工作人员。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经审核、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后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1、岗位1:交通协管员 1名,岗位报考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生活、热爱工作; (2)、身体健康,身高1.70米以上,年龄20—30周岁的男性青年; (3)、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文化程度要求高中及高中以上)。 2、岗位2:消防员2名,岗位报考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生活、热爱工作; (2)、身体健康,身高1.65米以上,年龄20—30周岁的男性青年; (3)、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文化程度要求高中及高中以上); (4)、驾驶证有B2及B2以上优先录取。 四、招聘程序 1、审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计生、综治及其他违纪行为进行审查。 2、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100米短跑、1000米长跑、俯卧撑3个项目,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4、体检:根据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足3人,统一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 5、录用:体检合格后,给予聘用。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一年一聘。 五、福利待遇 年工资福利不低于20000元(含相关保险)。 六、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4日—6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山门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安监站,联系人:张有国,联系电话:18367736668。 3、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退伍军人)、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连同免冠一寸近照2张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山门镇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