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实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13 年 6月 25日— 7月 3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市药科中等专业学校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75号
 电话:022-66339115
 联系人:刘主任 孙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名单如下:
 http://www.tj.lss.gov.cn/ecdomain/framework/tj/ljacccio-bebm-bbob-keip-mfmngodgcikm.do?isfloat=1disp_template=dapjlbkbifoibbnnjllbkefhombekifefileid=20130625081527492moduleIDPage=ljacccio-bebm-bbob-keip-mfmngodgcikmsiteIDPage=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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