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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莱办发〔2008〕31号文件)和《关于印发〈莱芜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扶持办法〉的通知》(莱办发〔2012〕16号文件)规定,经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主管部门同意,拟聘用牛春菊到市节能监察支队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3年6月24日至6月30日。 监督电话:0634-6229264 0634-6226746 附件:拟聘用人员名单(详情请登录http://www.laiwu.gov.cn/contents/548/64110.html) 莱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