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黔西南州晴隆县2013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方案 |
内容 | 为做好我县引进人才的招聘工作,根据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第一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现场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以及中共晴隆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委会议纪要(晴党议[2013]14号)要求,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应聘对象的确定和资格复审 (一)招聘人员范围 必须是在第一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招聘期间(2013年3月28日—29日)到贵阳国际会展中心晴隆县招聘处现场报名登记并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 报名登记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7月5日—7月6日,地点在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公布的引进人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条件和要求,报名登记人员须持毕业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进行资格复审,并填报《晴隆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人员资格复审表》,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确定为应聘考试对象,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不纳入应聘考试对象。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考试对象在晴隆县广播电视台和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网址:www.gzql.gov.cn/,以下涉及需公示事项,均在同一地址进行公示)。 报名登记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不纳入应聘考试对象。 四、招聘办法 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登记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招聘: (一)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名登记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经体检、考察(考核)、公示合格人员,直接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聘用。 (二)本科及以下学历的报名登记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按照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50分。 考试免收考务费。 《准考证》于2013年7月18日—7月19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应聘考试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笔试时应聘考试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1)笔试科目 ①应聘教师岗位的考试科目为本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②应聘其他岗位的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3年7月20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具体时间为:上午 9:00——11:30。 (3)应聘考试人员笔试成绩要求 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①本次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 ②同一岗位的应聘考试人数与计划招聘岗位数的比例达到2:1及以上、且达到和高于最低分数线的,根据本岗位计划招聘岗位数从应聘考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其中:如遇同一岗位应聘考试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须同时进行面试,面试后以未位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③同一岗位的应聘考试人数与计划招聘岗位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参加应聘考试人员的笔试分数:一是必须达到或高于此次考试统一设置的最低分数线,二是必须达到本次考试的平均分以上(平均分按照本次所有实际参加笔试考试人员成绩的平均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且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的应聘考试人员,按下列方法确定体检人员: A、应聘考试人数大于计划招聘岗位数的,根据本岗位计划招聘岗位数从应聘考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其中:如遇同一岗位应聘考试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须同时进行面试,面试后以未位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B、应聘考试人数等于或小于计划招聘岗位数,且符合上述条件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笔试后对笔试成绩进行公示。 2.面试 按照上述办法确定的面试人员的面试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具体面试方案、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并列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相应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后对面试成绩进行公示。 3.体检 按照上述办法确定为体检对象的,按以下要求进行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超过时限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 (2)凡不参加体检的应聘考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递补人员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递补人员体检;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不再递补人员体检。 (3)体检(复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4.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具体考察办法另行制定)。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没有考察依据(毕业生档案、个人人事档案)和在考察期限内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 (3)发现有较严重疾病的; (4)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6)其它经县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凡不参加考察(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递补考察人员。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的不进行递补。 对2013年的应届毕业生,在本年8月进行毕业证书(包括学籍档案)认证,在本年度8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证书和相关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审批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其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被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愿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规定时间不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晴隆县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应聘考试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三年内不得报考,并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晴隆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方案》,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7611925 监督电话:0859—7610115, 7610583 附件: 晴隆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人员资格复审表 《晴隆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人员资格复审表.doc》来源于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最近更新2013年6月28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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