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云浮市新兴县教育系统2013年继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
内容 | 县政府批准2013年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71名。经笔试和面试,招聘总成绩现已公示,待政审、体检后确定录用人员。本次招聘实际完成招聘计划61人,尚有10人空缺。根据《新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继续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名额: 全县共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7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至1995年9月1日),部分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五)本次招聘的对象不包含机关和国有事业、企业单位在职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岗位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名要求 (一)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16、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新兴县教育局人事股(新城镇北大垌文华路46号,联系电话:0766—2978177)。 4、报名要求:每位应聘者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色照片3张(属“三支一扶”支教期满应聘者,需提交服务单位所在地的政府人事部门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发给准考证。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7月25日,带备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 (六)收费:经县物价局批准,收取每位考生考试费55元。 五、招聘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为60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7月30日 2、笔试地点:新兴县实验小学 3、笔试科目:所招考学科的专业知识(其中:音乐考基本操作) 4、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的规定,在笔试总分上加10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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