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宁波慈溪横河镇人民政府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横河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人员性质 性质为横河镇政府编外工作人员。 二、招考指标 共5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慈溪市户籍。 (二)招聘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较强的法制意识和相关工作知识。 2、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符合招聘职位专业范围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7月5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 横河镇政府316或314办公室。 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岗位所需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表、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报名。 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指标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指标,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得分高者优先。体检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五)考察 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按招考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镇将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不合格者淘汰,顺次递补。 (六)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试用期 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八)待遇及管理 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照镇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弄虚做假或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招考咨询电话:63251313 联系人:施晶晶 (二)本简章由横河镇负责解释。 附件1:横河镇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附件2:报名表 横河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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