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吴兴区乡镇街道、区级部门编外用工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要求,区检察院拟招聘一名编外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驾驶员岗位,招聘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2.高中以上学历; 3.35周岁以下,男性,住湖州市区; 4.其中一名要求驾驶证类别为B证; 5.实际驾龄三年以上,且无事故记录。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至7月8日(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州市区湖东路28号(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606室)。 四、报名资料: 1.个人自荐资料及联系方式; 2.学历证书、身份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证明材料; 4、 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五、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竟争、择优”的原则,区检察院制订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经区人力资源局审核批准后,面向社会或在一定范围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公开、择优聘用。 1.信息发布和公开报名:经规范编外用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通过区人力资源网对外发布招聘信息,进行公开报名; 2.资格审查:对报名的对象由区检察院统一资格审查; 3.组织面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对象进行面试考核; 4.组织考察:对考核确定拟招聘人选进行考察; 5、择优聘用 六、招聘管理及薪酬 拟招聘人员经选拔录用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由区检察院填写《吴兴区编外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招聘手续,并报区人力资源局备案。社保、公积金按照规定办理,薪酬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联系电话:2077097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