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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经过专业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经本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拟聘用江春艳同志,现予以公示。 对拟聘人员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广州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书面材料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2013年7月3日至7月11日。 二、拟聘人员名单: 公示详情请参考 http://www.hrssgz.gov.cn/rczp/sydwzp/sydwzpjggs/sydwzp_jggs/201307/t20130703_203364.html 三、受理部门、地址、电话 广州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广州市珠玑路16号(邮编:510130) 电话:81226229、81226214 广州市中医医院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