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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需招聘3名礼仪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 2、身体健康,形象好,气质佳,五官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乱纪前科行为。 3、高中以上文凭,有音乐、舞蹈特长,身高1.6米以上,年龄在20-38周岁,性别:女性。 4、性格活泼开朗,口齿伶俐,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心。 二、礼仪人员工作范围: 负责我县有关重要大型会议、活动的礼仪服务;负责组织接待前来我县视察调研的部分重要来宾及上级重要的有关公务人员;接受省、州、县情培训及政务导游知识、普通话、英语日常用语、民族山歌等相关培训;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接待业务工作;抓好我县相关工作的礼仪培训及配合我县大型文艺晚会的演出工作。 三、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工资每月1500元,并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缴纳,个人部分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有意者请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或户口薄、学历证、两寸相片一张)到平塘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礼仪股办公室(行政中心一楼)报名,联系电话:0854—7231987、7231821 平塘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13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