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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隆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由考生提交加分申请,经过初审,拟对下列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见附表)。干部群众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的,请于即日起7日内(正常上下班时间)向隆昌县县委组织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隆昌县县委组织部组织股:0832-3900002 隆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0832—3992583 隆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4日 隆昌县拟加分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www.njpta.gov.cn/NewsDetail.aspx?ID=8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