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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育水平,根据需要在城区公办幼儿园开展保育员配置试点工作,现就城区公办幼儿园选聘保育员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按照“两教一保”的标准,依据两所幼儿园实际班级数予以选聘,甘棠幼儿园13人,阳光幼儿园6人。 二、选聘条件 1、有爱心,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与同志和睦相处;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女性; 3、初中及以上毕业; 4、身体健康,具有健康证。 5、具有下列情况的可予以加分: ①具有大专及以上毕业或具有幼儿教师资格的加2分; ②具有与保育相近的食品安全、护理、营养等专业大专毕业的加2分; ③具有与保育相近的食品安全、护理、营养等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加2分 上述①②③项加分因素中,可以累加。 三、选聘方式 保育员选聘采用结构化面试加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甘棠幼儿园、阳光幼儿园之间选报一个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健康证、学历证等相关证件,一寸照片2张。 报名地点:区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59-8530277 报名时间:2013年7月3-8日 五、考试 面试时间2013年7月10日,满分100分,当场亮分。面试地点见准考证,面试内容为《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保育员工作相关知识及学校安全卫生知识等相关内容。 六、体检、考察、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所报岗位,分别按照面试与加分合成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列,按1:1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到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公示3个工作日后,签约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七、待遇 拟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入岗后与所在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拟聘人员工资待遇1200元/月左右,用人单位缴纳各项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