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深圳市龙岗区安监局公开招聘辅助雇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意见》(深龙人[2005]32号)规定,经区人力资源局批准,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考普通雇员1名,详见《招考雇员计划表》(附后)。 二、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已通过深圳市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并取得相应B类合格证,同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 (二)招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考雇员计划表); 3、身体健康; 4、一般应具有龙岗区户籍。 5、符合雇用主管部门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其他条件。 6、持有有效期内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B类)。 7、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和《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有效期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3年7月5日。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只受理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1日(星期四)至7月12日(星期五)共两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5楼1505室。招考咨询电话:28949813。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的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考职位要求一致。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也不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2)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或者弄虚作假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二)资格初审。 报名考生接受资格初审时验原件留复印件,需提供材料如下: 1.《深圳市龙岗区安监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3); 2.《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4); 3.《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4.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验证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一寸免冠彩照2张。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确定面试人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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