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佛山市顺德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2013年招考工作人员的公告 |
内容 | 佛山市顺德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是经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设立、依法履行顺德区城市更新(含“三旧”改造)职能的独立法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协助主要政策部门实施城市更新工作。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城市更新发展中心工作人员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招考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在各类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及考试录用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2日至7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顺德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办公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政府行政大楼东三楼,邮编:528333),联系人:黄小姐。 3.报名要求:报考者登录顺德区人民政府网站、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网站下载报名表,把填好的报名表及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的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全身生活照片1张和彩色大1寸照片3张(照片背面均须签名),送到或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到(以送达日时间为准)报名地点。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笔试,审查通过名单及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要求将及时在顺德区人民政府网站、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网站公布。报考者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及照片恕不退回,对报考者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 (二)笔试 笔试委托专业机构命题,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行政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按照不同职位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招考职位上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对象确定后,在顺德区人民政府网站、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三)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在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顺德区人民政府网站、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网站予以公布。 (四)面试 面试采用量化标准测试的方式,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按照不同职位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各职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在顺德区人民政府网站、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网站予以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名单在顺德区人民政府网站、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网站公示。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决定。 (六)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 三、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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