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年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启事 | |||||||||||||||||||||||||||||||||||
内容 | 因业务发展需要,受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有关要求如下: 一、岗位专业及招聘人数
二、应聘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服务意识好,身体健康,有较好的语言沟通能力。 3.协作能力强,爱岗敬业,熟悉计算机操作。 (二)其它要求 1.学历专业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金融、财会、经济、法律、计算机、行政、文秘、机电等相关专业。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后出生), (三)在遵循本招聘启事相关条件要求的基础上,市中心及各管理部从本机构的应聘者中,可优先确定一名具有B2以上汽车驾驶资格的人选为兼职驾驶员。 (四)符合本招聘启事相关条件要求,并具有本市户籍者、或获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报名。符合本启事条件要求的应聘者,请填写《求职登记表》(见附件),携带本人一寸彩色近照2张、个人简历以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应聘者应对所填报内容和提供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资格。 报名时间:2013年7月9日至2013年7月11日共三天,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云浮大西关人力资源事务所(云浮市兴隆西路二巷3号云浮市人才工作服务局一楼),联系电话:0766-8921733。 (二)面试。统一组织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办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表现,择优确定入选人员并予以公告。 (三)审查。入选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的计生证明、《政审表》、公安机关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工作单位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证明等资料。 (四)体检。经审查确认的入选人员,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人员入职体检项目,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试用。统一安排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和上岗试用,期限为两个月。 (六)聘用。经试用合格的,与人才(劳务)派遣机构签订人才(劳务)派遣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职责。获聘用人员由云浮大西关人力资源事务所统一派遣到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排工作,从事住房公积金业务咨询、受理、初审或兼驾驶员等服务工作,服务年限应不少于三年。 四、待遇福利 (一)获聘用服务人员薪酬待遇(含工资、奖金和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合计为每人每月2500-3200元。具体根据服务人员个人学历水平、工作表现(考评)、服务年限等情况,并参考云浮市平均劳务薪酬待遇水平适时调整;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为本科生每月1800元,专科生每月1500元。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由人才(劳务)派遣机构按有关规定发放。 (二)个人食宿自理。 云浮大西关人力资源事务所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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