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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秘岗位, 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好文字写作功底和沟通协调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具体要求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刑事、治安处罚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办事认真,能吃苦耐劳。 (三)年龄: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关待遇 录用者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金华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正式录用后年收入约3 -3.5万元,单位办理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公积金)。 四、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7月10日-16日持个人简历到金华市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综合处(市政府大院主楼732办公室)报名。 2.报名时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等材料; 联系人:陈淑英,联系电话:82469853 金华市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 2013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