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清远市民政局招聘聘用人员的公告 |
内容 |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职工作人员(详见清远市民政局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面试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清远市民政局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中所规定专业要求;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 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者须携带的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省教育部门学历(学位)鉴定书、获奖证书、计生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地点:清远市新城连江路十六号民政大楼二楼会议室。 3、报名时间:2013年 7 月 15 日7月 25 日 。 联系人:钟献艺 联系电话:3364213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shiyebian.net (二) 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交的资料如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省教育部门学历(学位)鉴定书、获奖证书、计生证明、工作简历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面试。 岗位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我局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方式和有关要求,按《清远市民政局借调、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通过面试人员名单,在清远人才网公布。 (四)聘用 己确定的聘用人员,须按时到市民政局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读。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每月1500元; (二)合同期:每月3000元(含税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 合同期内,视用人单位经济状况可对聘用人员薪酬作相应调整。 清远市民政局 2013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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