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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2013年4月的选聘公告,按照《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程序的规定,经考核,拟补充确定董紫君等1人为拟聘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3年7月11日至7月1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学校人事处反映(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留仙大道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留仙洞校区明德楼201办公室,邮编:518055,电话:0755-26731008,26731186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20-12:00;下午2:00-5:00)。反映情况和问题应是实事求是,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学校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并影响聘任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任资格。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学校将为拟聘人员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将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