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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越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和《越秀区华乐街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的规定,华乐街组织了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组织考察等工作程序,现予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一、拟聘人员名单:李可然、龙静锋、彭保源、普恩梅 二、公示时间:2013年7月12日至7月18日 三、要求:在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华乐街道办事处民政科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四、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民政科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49号二楼(邮政编号:510095) 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