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深圳市坪山新区中心区开发建设办公室2013年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
内容 | 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坪山新区中心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聘用方式为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坪山新区中心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视力、听力、形象良好,能苦耐劳,服从管理,组织纪律性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团队精神; 3、符合本公告及招考岗位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公告之日起截止2013年8月2日(星期五) 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811室(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办公大楼)。 联系人:叶小聪,联系电话:28297841,13590338984。 报名邮箱:55535730@qq.com 在报名期限内,应聘者可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上门交验报名材料的方式报名;注意相应招聘单位的地点及联系方式,切勿投递错误。未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报名材料交(寄)到的,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签名的《深圳市坪山新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5)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或业绩材料。 若通过邮箱发送个人报名材料的人员,在参加面试时须持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对报名者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由工作人员通知面试。 (四)面试 招聘单位对报名资料初步筛选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届时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入围人员相关事宜。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拟聘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合格人员方可聘用。 (六)聘用 通过面试最终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坪山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http://www.szpshr.com/)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入职聘用手续。 深圳市坪山新区中心区开发建设办公室2013年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 附件2-深圳市坪山新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待更新 坪山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13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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