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的公告 |
内容 |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同意,现面向社会为该院公开招聘政治辅导员(学生管理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作风正派,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未受过任何刑事或行政处分。 2、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分配。熟悉警务化管理并能胜任辅导员岗位需要,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有5年以上教学、学生管理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职数: 岗位1:辅导员岗位20名,男性。专业要求:法律、计算机、英语、思政、汉语言文学、管理等; 岗位2:辅导员岗位10名,女性。专业要求:法律、计算机、英语、思政、汉语言文学、数学、历史、地理、管理等。 师范院校毕业生及有教师资格证者先。 (二)待遇: 聘用期间基本工资14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加班工作300∕月。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三、工作程序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 日至2013年7月16日(9:00至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地址: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西安市建工路50号)办公楼四楼组织人事处401、405。 联系电话:68938823、68938825。 15509185027(刘老师) 15509185125(续老师) 乘车路线:公交208、308、351、700路到政法干校,公交37到东新城市花园即可。 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发放报名须知、填写报名表、领取准考证。 3、几点要求:(1)报名人员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及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2寸免冠照片2张;(2)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3)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四、聘用手续 经考试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由学院委托专业人力资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名额有限,报满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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