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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3年6月26日《龙岗区平湖街道选聘辅助管理岗位雇员的公告》有关规定,龙岗区平湖街道选聘辅助管理岗位雇员的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及考察(考核)等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拟雇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看附件)。 公示时间为7月15日—7月2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职员与雇员管理科(联系电话:28905246)或龙岗区平湖街道党工委组织部(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守珍街93号,邮编:518111,联系电话:85238557),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受理单位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雇用的,取消拟雇用人资格。 中共龙岗区平湖街道工委组织部 2013年7月15日 龙岗区平湖街道选聘辅助管理岗位雇员拟雇用人员名单 公示详情请参考http://www.lg.gov.cn/art/2013/7/15/art_471_13858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