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观山湖大队协勤队员招聘简章 |
内容 | 为加强观山湖区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经上级部门批准,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观山湖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综合执法协勤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 (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培训、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男性:30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不得报考)。 (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适合招聘岗位要求。 (三)男性:30岁以下(1983年7月30日后出生),身高1.70米以上; (四)贵阳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五)退伍军人(条件可适当放宽)、警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三、岗位职责 (一)协助城市综合执法工作。 (二)根据工作需要,从事非行政执法类事务性工作。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至7月31日 (二)报名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麦社区服务中心6楼(金朱西路与云潭北路交叉口)电话:7987098 (三)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填写表格: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五、聘用办法 (一)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根据面试的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考生自理。 (三)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考察内容: 不合格,依次递补。 (四)培训 经面试、体检、政审确定合格的人员,统一由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观山湖大队安排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予以录用。 六、聘用手续 培训合格人员统一按照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鉴定合格的,与人才派遣公司统一签订用工合同。 七、待遇 按照观山湖区社会劳动用工的标准执行,底薪+绩效+年终奖+社保。(2000——25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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