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名称:药师(P1) |
岗位编号:药师(P1) |
招聘部门: 药学部(2013年Q3) |
招聘人数:1人 |
资格证书要求:身份证,学历证书,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考试科目:待定 |
性别要求:不限 |
年龄要求:不限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学士及以上 |
专业要求:药学等相关专业 |
招聘范围:国内外 |
最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 |
岗位职责:1.执行和监督配药服务,确保服务安全和有效率;2.指导门诊配药服务的开发、实施和维护;3.为药房工作人员和其他医务人员规划、发展及提供教育或培训计划;4.确保实施、持续、审计政策和标准作业流程;5.协助高级药师发展药事服务及营运; |
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任职要求):1.全曰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学相关专业毕业,具有卫生部颁发的主管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 2.十年以上药师工作经验,包括五年以上三甲医院药学相关工作经验;3.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能主动探索最新的相关知识,并能及时了解药学领域的新发现;4.具备有效的人员管理能力,可以领导、规划和发展药房服务运作;5.具有相关管理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先;6.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中英文书写俱佳、能讲流利英语者优先。 |
备注:招聘数量根据医疗服务发展待定。 报名注意事项 尊敬的阁下:您好!谢谢您关注本院。在报名之前,请您认真查看本次招聘公告内容,必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及在线报名流程进行! 1.请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 2.电子版报名材料(在线报名时上传提交)应包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有关执业注册证书及近期彩色证件照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各一份(资格审查时验原件); 3.所有图片材料及电子相片(在线报名时上传提交)格式要求:文件类型为JPG或GIF,每张图大小不能大于1.3M; 4.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温馨提示:请注意,如报名材料没按在线系统报名要求及流程进行提交,将被视为无效报名及不获接纳,谢谢配合。敬请各位的理解和支持!本院目前还未成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请人在报名截止后3个月内如未获邀请面试,报名申请不予考虑,医院将不再另发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