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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对宝安区教育系统面向2011年随军家属选聘已通过资格审查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2人(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3年7月16日至7月2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选聘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职员与雇员管理科(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22区新安三路65号 ,邮编:518100,联系电话:27665512,传真:27665512)反映情况。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选聘的,取消拟选聘人员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将正式受理拟聘人员材料。最终是否聘用,以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的审核结果为准。 附件:宝安区教育系统面向2011年随军家属选聘拟聘人员公示名单 公示详情请参考http://rlzyj.baoan.gov.cn/xxgk/ywxx/zhxx/zkzpxx/201307/t20130716_554876.html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二○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