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眉山市仁寿县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复审事宜公告 |
内容 | 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和《2013年眉山市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13年仁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该岗位有效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3年7月22日—7月23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7月24日至25日下午6时。 三、资格复审地点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仁寿县文林镇仁寿大道延伸线侧面),联系电话:028-36219203、36296715。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2013年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 2.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 3.定向招聘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4.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原件丢失的,考生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场。 五、其他事项 面试入围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013年仁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www.mspta.gov.cn/NewsDetail.aspx?ID=1590 2013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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