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2013年雇用人员招录公告 |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招录雇用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基础理论扎实,工作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与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能力与学历要求; 5.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说明: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计算年龄和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接受报名的第一日。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到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现场报名的形式。 (二)报名时间8月1日至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三水区西南街道碧堤路9号308室。联系电话:0757-87733860,联系人:周小姐。 (四)报名要求:报名时填写《2013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招考雇用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4张。已取得相关资格证或执业证者须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考试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职位,不予开考。 (一)辅助服务雇用人员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个科目的内容,笔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2、面试。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素质和心态,是否与该岗位提供的条件相适应及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满分100分。 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统计。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普通专业技术雇用人员考试: 1、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素质、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是否与该岗位提供的条件相适应。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2、笔试。笔试对象依面试合格者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题满分为100分。 面试、笔试主要考核范围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相关知识。 面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统计。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四、体检、考察 体检对象从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招录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其进行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报名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按有关规定对通过上述程序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其他规定 (一)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予报考。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招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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