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惠州市龙门县公安局2013年招录特警队协管员的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确保我县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稳定,创造更加和谐社会环境。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我局再招录30名特警中队协管员,补充目前警力不足状况。为了做到“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和对象 2011、2012年退伍、复员军人,有特长者(以证书材料为准)可放宽退伍时间。户籍不限。男性。 二、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安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本人及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3、招录人员年龄在18——25周岁(含25周岁,1988年6月1日后出生)。 4、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身高1.68米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 三、考试考核 1、笔试:笔试请专业机构统一命题,集中阅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为序,按照招录总人数按1:2比例人员计算进入体能测试和面试。 2、体能测试:按照《广东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的要求进行测试。设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1000米长跑。体能素质测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进入面试:〔1〕单项成绩O分的;〔2〕两项成绩不合格的;〔3〕测评成绩平均分达不到60分的(对照分值表附后)。 3、面试:按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要求进行。由5名面试考官进行面试。主要内容从综合分析能力、预测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计划组织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几大方面进行面试。面试计分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得分。实行现场打分,现场公布面试结果,并签名确认。 4、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按照录用人民警察标准,届时邀请其他县市卫生部门的医生严格检查,严格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以录用。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照成绩高低录取足额人数。如果体检当中有不合格或政审当中有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再按分数高低排名依次递补。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2日(星期二)、23日(星期三)。报名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退伍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都要求原件,同时备有同板复印件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板彩色大一寸相片2张,现场填写报名表,对个人身份及条件进行逐一审查,现场测量身高和视力,符合条件者方可报名,并办理准考证。 2、报名地点:在龙门县公安局警察训练基地(即原消防大队)。 五、考试、体能测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2013年8月3日(星期六)上午9时至10时30分 2、考试地点:龙门中学 3、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六、福利待遇 1、招录的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调配、统一保障,住集体宿舍,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名称为:“龙门县公安局特警中队协管员”,统一穿着协管制服。 2、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考勤工资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1000元,考勤工资200元,社保医保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购买。 七、教育培训 招录人员实行上岗前一个月的封闭式教育培训,培训合格者签订一年工作合同(合同期满,表现良好者签续约)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本方案由龙门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龙门县公安局 2013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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