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3年7月18日—7月26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红桥区教育局 通讯地址(邮编):红桥区植物园东里育苗路2号300131 电话:86513022、26552267 联系人:李景河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红桥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详情请参照http://www.tj.lss.gov.cn/ecdomain/framework/tj/ljacccio-bebm-bbob-keip-mfmngodgcikm.do?isfloat=1&disp_template=dapjlbkbifoibbnnjllbkefhombekife&fileid=20130718083722155&moduleIDPage=ljacccio-bebm-bbob-keip-mfmngodgcikm&siteIDPage=t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