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2012年7月23日上午6:50前,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到江津区委党校报到。
 二、有关要求
 1.考生除带必须的文具外,不准将其他物品带入考场。带有手机等通讯工具的,必须将其关闭并放在指定地方,如发现有对外联系者,则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及时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考生测试结束后,请带走随身所带物品。
 2.考生要妥善保管好抽签序号,进入测试室后交给主考官后方可开始面试。
 3.考生在测试中应使用普通话。
 4.考生在主考官告知测试成绩后,应按照工作人员的安排,离开考场。
 5.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测试纪律,尊重考官及工作人员,服从指挥和安排,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测试资格。
 6.面试时间为1天,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