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福州大学化学学院推免生奖励实施方法(试行)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一、指导思想 为吸引优秀本科生攻读我院博士学位,进一步提升我院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设立福州大学化学学院推免生奖学金。 二、奖励基本原则 1、对于本院制药工程的四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如果推免时学业绩分排名本专业第一名或第二名,并通过学院和学校的推免生考核,获得免试攻读我院研究生学位的资格,且攻读我院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的同学,学院给予第一名2万元奖励,给予第二名1.5万元奖励。 2、对于本院化学专业(含化学理科基地专业)的四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如果推免时学业绩分(化学专业与基地班的总和)排名前三名,并通过学院和学校的推免生考核,获得免试攻读我院研究生学位资格,且攻读我院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的同学,学院给予每生2万元奖励。 3、对于本院化学专业(含化学理科基地专业)的四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如果推免时学业绩分(化学专业与基地班的总和)排名为4-10名,并通过学院和学校的推免生考核,获得免试攻读我院研究生学位的资格,且攻读我院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的同学,学院给予每生1.5万元奖励。 4、对于985高校生源的本科生,如果获得免试攻读我院研究生学位的资格(或者通过公开考试被我院录取),且攻读我院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的同学,学院给予每生2万元奖励。 5、对于获得免试攻读本院研究生学位资格、且攻读我院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的其他同学,学院给予每生0.8万元奖励。 三、凡已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如有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学院将追回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福州大学化学学院。 福州大学化学学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