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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信用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要求,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http://www.zj.gov.cn/art/2013/7/23/art_5518_804335.html 公示时间:从2013年7月22日到7月29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主管部门省发改委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7057029 (省发改委人事处) 通信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 邮政编码:310025 浙江省信用中心 2013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