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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人员,派遣到永嘉县环境保护局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热爱环境保护工作、公正廉洁、作风正派; 3.具有永嘉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心理健康; 5.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环境保护类专业(附件2)。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单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3.报名表1份: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2013年7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三)报名地点:县环境保护局五楼会议室(县实验中学内)。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对面交流询问方式,了解报名者基本情况,报名动机,评估报名者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等,具体由县环境保护局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时间、集中地点由县环境保护局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核对象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予以聘用的。 七、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对象与永嘉县人和劳动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永嘉县人和劳动服务公司劳务派遣到永嘉县环境保护局,工作岗位由永嘉县环境保护局安排落实。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放弃聘用资格的,依次递补。 八、本公告由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2013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