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语文教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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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及相关 |
1.在光明新区公办中小学或光明新区教科研部门工作,大学本科毕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正编教师。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市、区教科研部门从事教研、科研岗位2年以上;(2)公办中小学负责教研、科研工作2年以上;(3)公办中小学担任学科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2年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1)特级教师;(2)省、市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2)区级以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4)主持地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或获地市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励;(5)市、区级教师培训或继续教育主讲教师。 |
在地市级以上公开出版的报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