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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原湖北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原湖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0年5月成立的,由省委组织部、省军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和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五家单位组成,主要承担省本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湖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解仲裁管理处。 一、岗位 湖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书记员2名 二、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 2、法律专业; 3、24周岁以下; 4、有法律从业经历者优先。 三、待遇 月薪2000元/月,办理“五险一金”,单位免费提供早、中餐,工作环境优。 四、用工形式 实行劳务派遣。 五、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于2013年7月28日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287644894@qq.com,注明个人的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