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赤水市天台镇招聘党政机关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为切实解决天台镇全面小康建设工作紧缺人才问题,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党政机关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的对象、岗位、专业、数量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赤水市户籍,2011年以来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具体岗位、数量及要求如下: 1.文秘工作岗位3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政治、经济、汉语文学及相关专业。 2.规划技术岗位1名。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规划、建设、工程管理及相关专业。 3.文化宣传岗位1名。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音乐、艺术、文体广播及相关专业。 4.计生统计岗位1名。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统计及相关专业。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相关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以及相关规定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26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应聘: (1)受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因犯罪受过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在2013年7月31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证书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5)法纪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赤水电视台、赤水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ishui.gov.cn/)、天台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csttz.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3年8月1日— 8月3日(上午9:00—下午4:00)。 2、报名地点 天台镇党建办(天台镇政府办公楼二楼)。 3、报名及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3)各种获奖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 (4)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同底彩色照片1张。 (5)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合格材料。 (三)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考试考核内容 ⑴思想政治素质。主要了解遵纪守法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有无奖惩等情况; ⑵专业知识水平及工作实绩; ⑶逻辑思维及组织分析能力,主要考核在面试过程中表现出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能力、运筹能力以及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⑷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况。 2.考试考核方式 考试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或资料以及现场面试等方式进行,并进行综合评分。按不同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若成绩相同,以学历高的优先聘用;若成绩和学历相同,以重点院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四)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1.天台镇公开招聘党政机关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天台镇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对无影响聘用的,由天台镇人社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对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职位由天台镇公开招聘党政机关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另行决定招聘办法。 三、聘用人员享受的政策、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030元/月。试用期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享受与同级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待遇,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2.聘用人员服务期满一年的,享受与聘用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同等的福利待遇(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3. 聘用人员服务期满一年的,聘用单位可向上级人社部门推荐参加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考试考核。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天台镇人大、纪委和社会等方面的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参与招聘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简章由天台镇公开招聘党政机关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天台镇公开招聘党政机关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3300590(天台镇党政办) 监督电话:3300591(天台镇纪委) 天台镇公开招聘党政机关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3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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