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
内容 | 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是我市设立的集中为人才提供服务的机构和工作场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制订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岗位为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主要在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从事窗口服务工作。 用工形式:派遣制。 工作地点: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前期)、贵阳国际人才城(位于高新区金阳园区内,自2014年起)。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3个月;转正后工资2200元/月(含社会保险费个人应缴纳部分)+窗口岗位津贴300元/月+岗位考核奖(500-1000元)/月+年功工资+其他福利。各项社会保险按相关政策缴纳。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25日后出生); (三)普通话较流利。同等条件下具有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个人简历、三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报名点现场报名,由现场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通过电话或网上公布等方式告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人数与招聘岗位职数3:1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四)体检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指定在具备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和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职位空缺予以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入职调查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入职调查对象。组织开展入职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六)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入职调查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阳人力资源网向社会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到期后将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八)培训 对聘用人员,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培训后上岗。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5日—26日上午9:00-下午17:00。 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市场行政人事部(延安中路88号贵阳人才大市场)。 咨询电话:0851-5288333,5280767 2013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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