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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老龄干部队伍建设,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长兴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报名条件与资格 (一)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身体健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认真细致、勤奋踏实; 3.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4.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 5.报名须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二)报名资格 1.我县在编在岗的监督管理类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编制除外); 2.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程序与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8月1日——8月7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长兴县民政局二楼老龄办(地址:县前中街356号,老县政府大楼),联系人:蔡敬,联系电话:6040631。 3.报名资料: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学历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向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发出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 (五)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讨论决定选调人员,按组织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长兴县民政局 2013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