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深圳市康宁医院公开选聘职员公告》的要求,考生王晟符合心理健康实验室研究员职位条件,资格审查合格;于7月4日对其进行了笔试及面试,笔试85分,面试86.33分;根据笔试及面试各占50%比重计算,其总成绩为85.67分;体检合格;于7月18日对其实验室仪器操作技能及相关知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经领导班子讨论,同意拟聘该同志为我院助理研究员。 公示时间为7天(2013年7月22日至11月28日)。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院人事科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联系电话:25603443)。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医院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人选的聘用资格。 特此公示。 深圳市康宁医院人事科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