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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3年新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有关 规定,现将有关体检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等额的比例确定了体检对象,具体名单见《2013年新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成绩公示》。 二、体检时间 安排在7月30日上午进行体检。 三、体检要求 1.报到。体检对象应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前,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集中在县政府广场罗马柱报到,领体检表和缴交体检费每人300元,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报到或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顺序进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完毕,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将体检表交回工作人员,离开体检医院。 3.考生体检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验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4.考生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以上项目不再安排复检。 5.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熟悉体检标准,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请考生预足时间,带齐证件,确保准时抵达。 2013年韶关市新丰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须知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