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现将大邑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如下。公示期7个工作日(2013年7月25日—8月2日)。公示期间接收社会监督和举报。社会各界对拟聘人员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向大邑县纪委(监察局)或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2、拟聘用人员如有社保缴费记录的,请于8月2日前将社保缴费凭证(加盖缴费当地社保局鲜章)交大邑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拟聘用人员如是大学生志愿者的,请于7月30日前将服务协议(原件)交大邑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2888211208) 3、因有部分岗位的考生在考察环节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根据《公告》规定,需要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下一名考生体检和考察,待递补考生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再公布拟聘用人员补充公告。 4、监督电话:02888222329(大邑县人社局)02888212016(大邑县纪委监察局) 拟聘人员详情请登录:http://www.day.gov.cn/index.php/Detail?cid=26&tid=31871 2013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