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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2013年公开招录法院系统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经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等选拔程序,确定张军等360名同志为第一批拟录用人员。现将名单(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公示期限:2013年7月30日至8月5日,共7天。 二、受理意见单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受理电话:023—67673230 来函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8号 邮政编码:401147 三、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1.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重庆市2013年公开招录法院系统工作人员的条件和要求,请以书面来函或来人方式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的情况要真实、具体,不得故意诬告、陷害他人。如有故意诬告、陷害他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 四、其他事宜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者,将按程序录用为重庆市法院系统工作人员。 附件:重庆市2013年公开招录法院系统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第一批)http://www.cqleaders.com/html/2013-07/30/content_27170688.htm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3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