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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公安消防大队因成立画溪消防中队,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8名,从事长兴县的灭火、抢险、应急救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军事化管理的未婚男性青年。 (二)年龄在18-28周岁之间,高中以上学历。 (三)消防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四)有篮球、绘画、写作等特长者优先考虑。 二、 基本待遇 (一)队员的食宿由消防大队统一安排。 (二)队员薪金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执勤补贴、奖金等组成。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只发放本人本月基本工资,培训合格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薪金全额发放。合同期满后表现突出、工作特别优秀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三)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 作息时间 (一)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住宿)制度,实行军事化管理。 (二)签订劳动合同后,每年享受探亲假。 四、报名方式 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和户籍证明等复印件到长兴县消防大队长兴中队报名。 (联系人:王佳威联系电话:0572-6235546,13666617732),大队将适时组织测试。 |